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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辰專欄

自殺的人是否永遠都必須在十八層地獄,永遠不得超生及輪迴呢?

 

文章日期:2008-04-16 11:27

 

 

 

仙姑答:

 

 

自殺的人,還分用啥方法死的喔…服毒…窒息(燒碳)…自殘…跳樓…跳海…上吊…等,依輕重來發放服刑…人有三魂…所以自殺的人…因為不是生死簿上的登記…沒有牛頭馬面陰官來領…所以魂魄無主…一條靈會卡在事件地點…除非有超級功力的大法師引靈除魂…否則是不會離開的…坊間多請道士超渡…只是減輕痛苦感…很難能帶走…這是一般人無法知道的…陽間有陽間法律…陰間一樣有陰間規矩…所以陽世間的人不明白遊戲規則…便任由一些傳說…或以訛傳訛…以為道士超渡引魂便沒事…事實不然…能渡到他們的除非有通天本領…也就是能拿上方寶劍…天旨的法師…才能有機會渡到此靈…否則仍是白搭…這也就是為什麼一個地方有人自殺過…會一直凝聚氣場…使氣運低或有輕生念頭的人…會在那裡選擇自殺的方法…重覆前一個人的方式…這就是我們陽間不清楚,把它鬼話成“抓交替”……其實不是的,他與你無仇,幹麻抓你??

 

再來說到超生與輪迴…自殺的人跟進死牢是一樣的,因為在陰間屬於一級重罪,也就是不忠…不孝…像前些常有卡債就棄妻兒於不顧…燒碳自殺…逃避人倫…屬不忠…傷了身體…對父母不孝…要再接再厲有重生的機會…登天還難…尤其是攜子自殺…自己還要帶別人走…是要千刀萬剮的…自殺的人要歷經五千次的死劫…方能從死牢出去…再度修行…等待重生…但上天有好生之德…有些輕罪者…或心地善良…在世無重大為惡或加害於人,可做蚊蟲附靈…這樣生命短…要服完5000次死劫較快…服完再去修持…依表現來分發…所以能轉為人…實屬不易…千萬別看不起自己…甚至自殺…或渾厄過日…白白浪費了這次當人的機會…若是服毒或叫他人服毒…或攜人自殺…本質已是為惡…或在生是為惡之人…如槍擊犯,然後自殺…這些就屬末代為人…不珍惜當人的機會…所以會被判以極刑…靈體渙散…聚不成型…就像人間有大法師,可以讓在人間搗亂的惡靈魂飛魄散,永世不得超生…

 

 

 

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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