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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辰專欄

枉死、意外的人,是否都必須待在枉死城,待壽命已盡才需輪迴?

 

文章日期:2008-04-16 11:25

 

 

 

問:

 

 

枉死、意外的人,是否都必須待在枉死城,待壽命已盡才需輪迴?

 

 

 

 

仙姑答:

 

 

不是壽命盡,是要受盡處罰,罰完才能出去,就像重刑犯發放綠島一樣,看他的悔意及表現,成績好,可以提早,或他家人有在參佛,修行,給他迴向功德,那麼他便可以轉到一般監牢…這種時間,長短不一,以陽間來算,約60到100年,然後才有自由進出的機會,他們是有人看守的,但要再轉入一個佛院修持,多半是跟著佛祖…能不能輪迴…看機緣…

 

 

 

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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